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王波因受贿
2025年10月14日,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对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书记、党组副书记王波涉嫌受贿罪作出一审判决。王博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剥夺政治权力。权利终生有效,所有个人财产都将丧失。死刑缓期二年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其刑罚变为无期徒刑,不得减刑、假释。追缴的王波犯罪所得资产和利息将依法上缴国库,其余部分将继续追缴。审理查明,2003年上半年至2024年5月,被告人王伯礼担任中共常委、委员。现任赤峰市委常委、副市长,赤峰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赤峰市委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市副书记。 2003年上半年至2024年5月,任赤峰市委、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包头市委常委、副市长,巴彦淖尔市委副书记、市长,内蒙古呼和浩特自治区市委副书记、市长。各自治区委员、政府,党组副主席、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以及其他机关或有利人士职务形成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官员在履行职责时的行为,为有关部门和个人在业务经营、工程承包、就业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协助,并获得总计超过200万日元的报酬。上述组织和个人资产共计4.49亿元人民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王波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极其严重损失。这种罪行应该被判处死刑。考虑到其功绩巨大,且涉嫌受贿罪名,到案后,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主动交代了一些办案机关尚不知晓的受贿事实,认罪悔罪并接受了处罚。并积极退还赃物。与该事件有关的大部分被盗金钱和物品已被追回。法律和自由裁量权可以实施宽松的制裁。他被判处死刑,但不会立即执行。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日获悉,本案于2025年6月26日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检方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波及其辩护律师进行了质证。检察官和辩护律师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博向法庭作了最后陈述,表达了自己的愧疚和遗憾。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界人士30余人旁听了庭审。 上一篇:特朗普总统:加沙战争“正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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