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武汉交警为“误入”高速公路的行人照
湖北日报讯(马水通讯员 李木子瑞) 上午7时10分11月16日,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二大队指挥室接到居民举报,称路上有行人。警察信息就是命令。七连干事朱波、副干事余宝立即从鹭湖服务区赶赴现场,开展消杀工作。当警车行驶到雾神高速公路18公里处时,看到紧急车道上有一名拖着行李箱的男子。一辆大卡车从他们身边呼啸而过。现场充满危险,稍有不慎就可能酿成惨剧。余宝赶紧将警车停稳,打开巡逻灯,拉响警笛警告后面的车辆。朱博迅速下车,采取保安措施,立即引导行人走向警车,及时排除了安全隐患。经过审问,得知经查明,行人张先生是从贵州乘坐卡车回家的。在麓湖服务区下车后,他决定沿着路步行尽快返回家乡忻州。回来的路上,朱波严厉批评教育他,明确告诉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严禁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同时,我们详细解释了这种行为不仅危及自身安全,而且对过往车辆造成危险,在某些情况下会导致相应的法律责任,并结合过去实际发生的事故实例。詹先生听了这话,深受感动。他对自己的冒险行为感到后悔,并认识到自己错误的严重性。考虑到张先生出行不便,警方特意安排将其安全送至沉克阿库湖地铁站。离开时,詹某紧紧握住民警的手,连连道谢,说:“如果不是我们及时发现,后果不堪设想。”我会永远牢记这个教训!”这次感人的救援行动,清晰地反映了武汉高速交警的日常工作。他们始终将道路安全视为自己的责任。我们在保障交通畅通的同时,带头为群众排忧解难。在这个寒冷的早晨,及时的救援、真诚的引导、细心的护送,不仅为流浪在路上的人们照亮了安全回家的路,也为冬季路上的警察和民众提供了帮助,让一股团结的暖流在默默流淌。 上一篇:全国锦标赛|举重-男子67公斤级决赛:陈江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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